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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财政局采购海淀区财政数据应用平台二期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2021-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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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北京市海淀区财政局

项目名称:海淀区财政数据应用平台二期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我局启动的“海淀财政数据应用平台二期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拟选用北京富深协通科技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承建与服务商,主要原因如下:1、技术平台的一致性本项目是“海淀财政数据应用平台项目”(一期项目)的延续与深化,项目建设内容中,数据采集与处理服务、业务应用建模服务、数据展现等都基于“富深协通迪加(D+)大数据平台”实现。北京富深协通科技有限公司具有“富深协通迪加(D+)大数据平台”的知识产权,选用该服务商作为本期项目的承建商,可以确保本期项目与一期项目在平台工具上具有技术一致性,实现一期建设成果的复用,能更好的发挥一期项目建设成果的效益。2、技术服务的一致性本项目需要采集财政一体化系统的当前业务数据,并与历年来的业务数据进行比对、分析,以分析海淀区多年来的收入、支出变化规律,通过掌握这些规律变化对当前业务、走势进行判断和决策。因此,系统承建商不仅需要了解当前一体化系统的数据结构,还需要掌握我局历年来承建的信息系统的技术架构和数据结构。北京富深协通科技有限公司是我局财政一体化系统的承建商运维商,熟悉我局信息化建设的过往、现状和需求,且在局内配备了常驻的机构与团队,为我局提供长期持续的专项服务。选用该服务商作为本期项目的承建商,可以确保本项目的服务与我局多年来信息系统的服务具有一致性。3、需求把控的一致性本项目是“海淀财政数据应用平台项目”(一期项目)的延续与深化,其需求主要产生于一期项目成果应用中引发形成,这就要求系统承建商需要全面了解需求的来龙去脉,方能精准把控我局的数据应用需求。北京富深协通科技有限公司作为一期项目的承建商和服务商,已经熟练掌握局内各科室对数据使用和分析的需求,特别是在项目验收后的系统运维服务过程中,对各业务科室进行了大量的使用跟踪和需求沟通,在本项目建设需求的把控上能更精准、深入和一致。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295.6500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北京富深协通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永丰路9号院3号楼3层101—A13

三、公示期限

 2021年11月25日至 2021年12月01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北京市海淀区财政局“海淀区财政数据应用平台二期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海淀区财政数据应用平台二期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拟由北京富深协通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服务。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从2021年11月25日至 2020年12月01日止。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同时反馈至北京市海淀区财政局、天行健项目管理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并抄送至北京市海淀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高老师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9号鑫泰大厦

联系电话:010-88488540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海淀区政府采购科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9号鑫泰大厦

联系电话:010-88488432、88488426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天行健项目管理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10-58446088

    附件:

    1、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1)专家论证意见扫描版.pdf;

 

 

                                            2021年11月24日

 

 

专家论证意见扫描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