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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昌平区财政局采购昌平财政政府采购管理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2019-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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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昌平区财政局申请北京市昌平区财政局昌平财政政府采购管理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拟由北京同创达泰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甲18号院E酒店24层2701提供(或承担)。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一.采购人名称:北京市昌平区财政局

联系地址:北京市昌平区东环路,
联系人:田主任,
联系电话:010-69723454

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昌平财政政府采购管理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代理机构名称: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文姣、王师安、鲁智慧,
联系电话:010-51908151

二. 拟采购的服务说明:

政府采购管理系统升级改造,1项,预算金额230.12万元。

三.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现有“昌平区政府采购管理系统”已经不能满足目前政府采购管理工作需求,由于本次系统升级改造具有延续性,且为保障现有系统内数据安全,故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四.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北京同创达泰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甲18号院E酒店24层2701

五. 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专家1

郝春明

职称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工作单位

水利部信息中心

论证意见

昌平财政政府采购管理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是在原系统的基础上进行升级改造,从技术体系和技术架构上具有延续性。

昌平区政府采购管理系统的承担单位是北京同创达泰科技有限公司,对该系统较熟悉。

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31条第1款规定的情形,建议以单一来源方式从北京同创达泰科技有限公司采购。

专家2

李保强

职称

高级工程师

工作单位

光明日报社

论证意见

本项目属于原有项目的升级改造性质,为保证与原有系统的顺畅衔接和开发工作的进度和质量,由原有供应商进行有其必要性和可行性。更重要的是,政府采购系统专业性强、技术要求高,原供应商丰富的经验和对项目的深刻理解有利于项目的质量。

因此,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建议以单一来源方式从原开发供应商北京同创达泰科技有限公司采购。

专家3

蒋秀仪

职称

高级工程师

工作单位

北京海关

论证意见

本项目是对原系统的升级改造,必须保证与现有系统的衔接和一致,原系统为北京同创达泰科技有限公司开发,为保证系统的一致性和进度要求,只有该公司有能力完成。

因此,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1款的情形,建议以单一来源方式从北京同创达泰科技有限公司采购。

六. 公示的期限:

  征求意见期限从2019年08月28日至 2019年09月03日 止。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区级财政有关部门和北京市昌平区财政局(联系人:吴迪,联系电话:010-69742904),以及使用单位北京市昌平区财政局(地址:北京市昌平区东环路,联系人:田主任, 联系电话:010-69723454)。

 

    附件:

    1、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1)昌平财政政府采购管理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单一来源专家论证意见.pdf;

 

 

                                            2019年8月27日

 

 

昌平财政政府采购管理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单一来源专家论证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