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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采购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双泉堡(新址)光缆路由建设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2019-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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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申请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双泉堡(新址)光缆路由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拟由北京市海淀区北坞村路甲25号(玉泉静芯园)C号楼三层提供(或承担)。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一.采购人名称: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15号,
联系人:岳警官,
联系电话:010-82519256

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双泉堡(新址)光缆路由建设项目

代理机构名称: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中介),
联系人:杨红梅,
联系电话:010-84892533

二. 拟采购的服务说明:

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双泉堡(新址)光缆路由建设项目,包括海淀分局机房至双泉堡派出所公安三级网光缆、双泉堡派出所至东升派出所公安三级网光缆、双泉堡派出所至学院路交接箱政务网光缆、双泉堡派出所至东升派出所警务室光缆。

三.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本项目于2019年4月19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海淀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等媒体上发布了本项目的招标公告,至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5月15日10:30,没有投标人递交本项目的投标文件。2019年6月17日,本项目在上述媒体发布了第二次招标公告,至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7月 9 日9:30,只有1家供应商递交了本项目的投标文件,经专家论证本项目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公告时间及招标程序符合规定,且现有情况下只能从此唯一供应商处采购,为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继续采购。

四.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北坞村路甲25号(玉泉静芯园)C号楼三层

五. 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序号

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1

刘淑英

华北电力物资总公司机电设备公司

高工

2

汪志方

国家税务总局

高工

3

周  纪

公安部一所

副研

公示的期限:征求意见期限从2019年7月16日9:00日至2019年7月22日16:00止。在此期间,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北京市海淀区财政局(联系人:张冰,联系电话:010-88488426)以及使用单位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15号,联系人:岳警官,联系电话:010-82519256)

 

 

六. 公示的期限:

  征求意见期限从2019年07月17日至 2019年07月23日 止。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区级财政有关部门和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双泉堡(新址)光缆路由建设项目(联系人:岳警官,联系电话:010-82519256),以及使用单位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15号,联系人:岳警官, 联系电话:010-82519256)。

 

    附件:

    1、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1)单一来源论证.pdf;

 

 

                                            2019年7月16日

 

 

单一来源论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