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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采购电子档案管理单一来源公告

2019-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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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朝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申请北京市朝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电子档案管理 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拟由北京东港嘉华安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四路139号)提供(或承担)。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一.采购人名称:北京市朝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南十里居28号楼,
联系人:佟垚磊,
联系电话:84488469

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电子档案管理

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华林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介),
联系人:姚瑶,
联系电话:15510616884

二. 拟采购的服务说明:

我院对朝阳区劳动仲裁争议案卷实行电子化管理,对案卷档案进行数字化加工及存储等,每年有3万余卷,约130万页

三.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电子化管理,每年需对案卷档案进行数字化加工及存储等,由于仲裁案卷档案保密性及存储等服务需保持一致性等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及区财政局《关于转发<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2018-2019年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的通知》(朝财采购[2017]495号)规定,可以继续采用单一来源方式,沿用北京东港嘉华安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作为供应商提供电子档案管理服务。采购文件无歧视性条款,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四.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北京东港嘉华安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四路139号)

五. 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郭越

中通咨询有限公司

高工

吕仕民

北京金佳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高工

万青云

总装备部后勤部

高工

六. 公示的期限:

  征求意见期限从2019年06月28日至 2019年07月05日 止。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区级财政有关部门和北京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人:于皓月,联系电话:84487038),以及使用单位北京市朝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南十里居28号楼,联系人:佟垚磊, 联系电话:84488469)。

 

    附件:

    1、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1)专家论证意见.jpg;

 

 

                                            2019年6月28日

 

 

专家论证意见.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