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融媒体中心申请北京市海淀区融媒体中心融媒体中心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拟由名称:新京报社;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幸福大街37号新京报社;提供(或承担)。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一.采购人名称:北京市海淀区融媒体中心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1号,
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010-88487027
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融媒体中心建设项目
代理机构名称:北京润达鸿泰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10-88473580
二. 拟采购的服务说明:
本项目需通过千龙网建设海淀融媒体工作站,来实现市区两级媒体间优势互补,在千龙网强大的人力、技术以及素材库资源的带动下,提升海淀融媒新闻作品的创新生产能力;
三.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本项目需通过千龙网建设海淀融媒体工作站,来实现市区两级媒体间优势互补,在千龙网强大的人力、技术以及素材库资源的带动下,提升海淀融媒新闻作品的创新生产能力;对海淀的常规新闻和重大活动新闻进行宣传报道,策划开展融媒体主题宣传;利用千龙网图像内容服务专业交易平台,为千龙网*海淀站提供版权素材服务支持,包括优质版权图像素材和定制服务。由于其他供应商无法通过千龙网服务器建设海淀融媒体工作站,也无法进入千龙网图像内容服务专业交易平台提供版权素材。所以北京千龙新闻网络传播有限责任公司是唯一一家可以通过千龙网服务器建设海淀融媒体工作站的供应商,且能够进入千龙网图像内容服务专业交易平台提供版权素材和支持定制服务。因新京报社与北京千龙新闻网络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合并整合,北京千龙新闻网络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已整体划入新京报社,故为落实该项工作,该项目只能向新京报社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四.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名称:新京报社;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幸福大街37号新京报社;
五. 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详见附件。
六. 公示的期限:
征求意见期限从2019年06月12日至 2019年06月18日 止。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区级财政有关部门和北京市海淀区财政局(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10-88488426),以及使用单位北京市海淀区融媒体中心(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1号,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010-88487027)。
附件:
1、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1)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书.pdf;
2019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