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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采购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警犬基地租赁周转房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2019-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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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申请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警犬基地租赁周转房项目 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拟由北京晋雅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丰台区卢沟桥张仪村19号提供(或承担)。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一.采购人名称: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大街26号,
联系人:王警官,
联系电话:010-83299490

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警犬基地租赁周转房项目

代理机构名称:中融国远招标代理(北京)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鑫,
联系电话:010-57150106、010-57150105

二. 拟采购的服务说明:

1. 远离居民区,至少800-1000米,避免扰民、巨犬伤人。2. 是封闭的独立院落,室外训练及养殖场地3000㎡以上,办公用房1000㎡以上。3. 交通便利,具备良好通风避阳,挡雨,冲洗排污条件。4. 满足防疫要求,周边禁止养殖动物家禽场所,防止动物疾病传播。5. 具备警犬粪便处理、运输、无害处理能力,符合环保要求。6. 其他要求:① 提供30人同时就餐的厨房及餐厅,厨房应含有灶具设备,餐厅应含有就餐桌椅。 ②承担自来水费。 ③提供空调,照明等设备。 ④提供租赁期间日常维护(设施)服务。 ⑤犬舍应按照分局要求建设,并承担相关建设的一切费用。7.配套的监控设备,电动门。

三.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本项目于2019年5月9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北京市政府采购网等媒体上发布了本项目的招标公告。截止报名截至时间: 2019年5月16日17:00北京时间)止,只有北京晋雅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家供应商提交了报名申请。本项目于2019年5月21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北京市政府采购网等媒体上发布了本项目的二次招标公告。截止报名截至时间: 2019年5月28日17:00 (北京时间)止,只有北京晋雅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家供应商提交了报名申请。因满足本项目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本项目做废标处理。本项目招标文件经专家对招标文件进行论证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符合规定。为确保该项目顺利进行,拟将该项目的采购方式变更为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四.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北京晋雅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丰台区卢沟桥张仪村19号

五. 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详见附件

六. 公示的期限:

  征求意见期限从2019年06月12日至 2019年06月18日 止。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区级财政有关部门和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联系人:王警官,联系电话:010-83299490),以及使用单位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大街26号,联系人:王警官, 联系电话:010-83299490)。

 

    附件:

    1、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1)专家论证意见书.pdf;     (2)专家信息.pdf;

    2、评审专家和代理机构分别出具的招标文件无歧视性条款、招标过程未受质疑相关意见材料;

    (1)评审专家和代理机构.pdf;

 

 

                                            2019年6月11日

 

 

专家论证意见书.pdf

专家信息.pdf

评审专家和代理机构.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