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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昌平区教育委员会采购清华大学附属中学昌平学校建设工程考古发掘工程单一来源公告

2019-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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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昌平区教育委员会申请北京市昌平区教育委员会清华大学附属中学昌平学校建设工程考古发掘工程 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拟由供应商名称:北京市文物研究所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地安门西大街26号提供(或承担)。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一.采购人名称:北京市昌平区教育委员会

联系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南环东路1号广电大厦,
联系人:丁磊,
联系电话:010-69719746

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清华大学附属中学昌平学校建设工程考古发掘工程

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华诚永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宇,
联系电话:010-80101136

二. 拟采购的服务说明:

清华大学附属中学昌平学校建设工程需考古发掘,在项目区域内进行地下遗址的考古探勘发掘与文物保护。

三.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1、根据《北京市地下文物保护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对于符合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报请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组织考古发掘单位进行考古调查、勘探,并督促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对考古调查、勘探事项进行安排,相关安排应当与施工部署、施工总进度计划相衔接”。清华大学附属中学昌平学校建设工程(位于昌平区南邵镇)总用地面积13992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3000平方米(地上91500平方米,地下21500平方米)。该建设工程符合《北京市地下文物保护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2、考古调查与勘探工作专业性极强,其考古遗址的地域性文化特征只有长期专门从事本地区考古研究的机构才能准确把握。为确保可能埋藏文物的安全,北京市的基本建设考古项目均由北京市文物局组织考古发掘单位(北京市文物研究所)进行考古调查、勘探。北京市文物研究所多年来一直承担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地下遗址的考古探勘发掘与文物保护工作,积累了丰富的资料和经验。3、清华大学附属中学昌平学校建设工程项目属于重点民生项目,工期时间紧,任务重。按照文物保护相关规定与要求,项目施工前必须进行文物勘探。北京市文物研究所对该项目的文物勘探,初步判断文化遗址年代为战国至西汉时期。综上所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清华大学附属中学昌平学校建设工程考古发掘工程符合该条款规定,特建议向北京市文物研究所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四.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北京市文物研究所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地安门西大街26号

五. 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姓名

职称

工作单位

阮成

高级工程师

北京九合互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张祖群

副教授

北京理工大学文化遗产系

李德山

高级工程师

故宫博物院

六. 公示的期限:

  征求意见期限从2019年05月25日至 2019年05月31日 止。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区级财政有关部门和北京市昌平区教育委员会(联系人:丁磊,联系电话:010-69719746),以及使用单位北京市昌平区教育委员会(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南环东路1号广电大厦,联系人:丁磊, 联系电话:010-69719746)。

 

    附件:

    1、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1)论证意见.pdf;     (2)专家.pdf;

 

 

                                            2019年5月24日

 

 

论证意见.pdf

专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