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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东城区新闻报道中心采购东城区新闻报道中心《都市阳光》栏目单一来源公告

2019-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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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东城区新闻报道中心申请北京市东城区新闻报道中心东城区新闻报道中心《都市阳光》栏目 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拟由北京电视台,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甲98号提供(或承担)。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一.采购人名称:北京市东城区新闻报道中心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钱粮胡同22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10-64031118转2501

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东城区新闻报道中心《都市阳光》栏目

代理机构名称:北京中兴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10-58695920

二. 拟采购的服务说明:

北京电视台新闻频道《都市阳光·魅力东城》栏目是东城区新闻报道中心与北京电视台合办的周播类新闻栏目,旨在宣传报道东城区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及市委各项工作部署情况,区内重要会议及重大活动,东城区在环境建设、城市管理、民生改善等领域的经验做法,东城区典型人物、道德模范等,展现东城区各项社会事业的生动实践和东城人昂扬向上的精神面貌。

三.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该栏目始办于2003年,当时由于四个中心城区(东城、西城、崇文、宣武)不允许成立电视台,经市委宣传部协调,西城区、崇文区、宣武区与北京电视台公共九频道合办了《都市阳光》栏目(当年东城区未参与),每年支付北京电视台一笔节目制作费用。崇文区与北京电视台合办栏目名为《都市阳光·锦绣崇文》,由崇文区新闻中心负责选题、前期拍摄和粗编节目带制作,由北京电视台负责配音、演播室录制、后期串联及包装等。2010年,东城区与崇文区合并成立新的东城区,《都市阳光·锦绣崇文》更名为《都市阳光·魅力东城》,每周一期。从2014年开始,每年支付北京电视台节目制作经费56万元,合作方式与付款方式与西城区一致。 2019年2月底,按照市委主要领导及市委宣传部要求,北京电视台新闻频道《都市阳光》栏目改版,不再分设《都市阳光·魅力东城》和《都市阳光·缤纷西城》,《都市阳光》栏目改为日播,改版日期为今年3月4日。经北京电视台核算,改版后的《都市阳光》全年制作预算为646.81万元,其中246.81万元由北京电视台新闻节目中心承担,另外400万元由东城区和西城区各承担200万元。

四.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北京电视台,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甲98号

五. 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姓名

武朝尉

职称

高工

工作单位

北京市经济信息中心

姓名

李淑珍

职称

高工

工作单位

中国联通集团北京市通信有限公司

姓名

崔颖

职称

高工

工作单位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六. 公示的期限:

  征求意见期限从2019年05月18日至 2019年05月24日 止。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区级财政有关部门和北京市东城区财政局(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010-64164817),以及使用单位北京市东城区新闻报道中心(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钱粮胡同22号,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10-64031118转2501)。

 

    附件:

    1、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1)论证.pdf;     (2)单一来源采购公示(1).pdf;

 

 

                                            2019年5月17日

 

 

论证.pdf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