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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财政局采购丰台区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单一来源公告

2019-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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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丰台区财政局申请北京市丰台区财政局丰台区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 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拟由供应商名称:北京博思兴华软件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中关村新兴产业联盟大厦401提供(或承担)。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一.采购人名称:北京市丰台区财政局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体北路9号,
联系人:徐娜,
联系电话:010-63896982

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丰台区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

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戴旭华,
联系电话:82376722

二. 拟采购的服务说明: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部署、增加电子票据应用模块等服务。

三.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北京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全面推开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通知》(京财综﹝2019﹞191号)中“按照财政部省级大集中的要求,……,未部署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的,直接使用全市集中部署的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的要求,本项目直接使用市级财政部署的财政票据电子化及电子票据管理系统。现北京市级部署的电子化及电子票据管理系统为北京博思兴华软件有限公司开发的,为保证区级财政电子票据数据能实时传送至市财政,故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北京博思兴华软件有限公司进行丰台区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的购买。

四.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北京博思兴华软件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中关村新兴产业联盟大厦401

五. 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本项目由三名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分别是:陈建军,国家气象信息中心,高级工程师;宁璐,北京农学院,研究员;韩菲菲,中国传媒大学,副教授)进行了论证,专家认为根据《北京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全面推开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通知》(京财综﹝2019﹞191号)中“按照财政部省级大集中的要求,……,未部署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的,直接使用全市集中部署的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的要求,本项目直接使用市级财政部署的财政票据电子化及电子票据管理系统。现北京市级部署的电子化及电子票据管理系统为北京博思兴华软件有限公司开发的,为保证区级财政电子票据数据能实时传送至市财政,故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北京博思兴华软件有限公司进行丰台区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的购买。

六. 公示的期限:

  征求意见期限从2019年05月11日至 2019年05月18日 止。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区级财政有关部门和北京市丰台区财政局(联系人:冯喆,联系电话:010-63895603),以及使用单位北京市丰台区财政局(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体北路9号,联系人:徐娜, 联系电话:010-63896982)。

 

    附件:

    1、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1)6692单一来源公示(定稿 ).pdf;

 

 

                                            2019年5月10日

 

 

6692单一来源公示(定稿 ).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