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告 -> 区级政府采购公告 -> 区级单一公告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采购北京市高清交互数字电视普及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2019-04-02
字号: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申请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北京市高清交互数字电视普及项目 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拟由供应商名称: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35号(东门)提供(或承担)。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一.采购人名称: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55号,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10-64081418

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北京市高清交互数字电视普及项目

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关雪,
联系电话:010-82375770

二. 拟采购的服务说明:

北京市高清交互数字电视推广工作作为一项政府文化惠民工程取得了显著成效,通过7年(2009-2015)的推广使全市460万户居民收看到了高清交互数字电视,极大丰富了首都市民精神文化生活,获得了广泛欢迎。我市仍有超过100万用户没有享受到这一文化惠民政策,为了延续北京市政府的文化惠民工程,推进公共文化服务的均等化,使北京市有线电视用户都能享受到高清交互数字电视的服务,北京市将在前7年高清交互数字电视用户推广的基础上,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继续开展高清交互数字电视普及工作,实现高清交互数字电视服务的基本覆盖。为使下一步高清交互数字电视普及工作更加科学有效实施,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2009年-2012年的高清推广工作进行了绩效评价,多次调研、研究开展高清普及工作的方案,并召开专家论证会,对下一步高清普及提出工作建议和改进意见,最终形成了《北京市高清交互数字电视普及工作方案(送审稿)》(京新广文[2016]536号)。

三.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高清交互数字电视普及工作由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和市财政局履行政府指导、监管职责,按照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相关规定履行政府采购程序,采购高清交互数字电视基本服务,并且由北京市持有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颁发《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提供服务。目前,按照国务院《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关于同一行政区域只能设立一个区域性有线电视传输覆盖网的要求,北京市持有该证的只有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一家因此,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37号),建议向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单一来源方式购买高清交互数字电视基本服务,实现北京市高清交互数字电视的普及。综上,该项目拟采取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

四.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35号(东门)

五. 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张信纯

广电总局网络中心网络工程管理中心

高级工程师

崔颖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工程师

赵元

北京市工程咨询公司

高级工程师

六. 公示的期限:

  征求意见期限从2019年04月02日至 2019年04月10日 止。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区级财政有关部门和北京市广播电视局(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10-64081418),以及使用单位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55号,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10-64081418)。

 

    附件:

    1、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1)19-0402单一来源公示-北京市高清交互数字电视普及项目.pdf;

 

 

                                            2019年4月2日

 

 

19-0402单一来源公示-北京市高清交互数字电视普及项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