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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水务局采购丰台河西地区再生水利用专项规划编制单一来源公告

2018-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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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丰台区水务局申请北京市丰台区水务局丰台河西地区再生水利用专项规划编制 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拟由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0号提供(或承担)。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一.采购人名称:北京市丰台区水务局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镇东安街3条6号,
联系人:田静,
联系电话:010-63813217

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丰台河西地区再生水利用专项规划编制

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凯,
联系电话:13501378782

二. 拟采购的服务说明:

北京市丰台区河西地区范围东起永定河,西至丰台区长辛店、王佐镇界,北接石景山、门头沟两区,南邻大兴、门头沟两区。规划总用地面积约126平方公里。本次采购范围为丰台河西地区的再生水市政厂站设施、再生水管网规划方案。

三.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本项目于2018年11月14日发布招标公告,并于2018年11月5日至11月21日发售招标文件,至领取文件截止时间,只有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1家单位购买了招标文件。本项目于2018年年11月29日发布二次招标公告,并于2018年11月29日至12月6日发售招标文件,至领取文件截止时间,仍然只有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1家单位购买招标文件。该单位的资质符合本采购项目的要求,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四.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0号

五. 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序号

姓名

职称

工作单位

1

李宝元

高工

北京市水务工程建设与管理事务中心

2

汪德云

高工

北京市水利规划设计研究院

3

廖日红

高工

北京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

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条件设置合理,招标技术需求无不合理条款和排他性条款,技术要求满足招标人的需求。由于本项目两次招标,报名家数均只有1家,且招标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建议本项目的采购方式改为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进行采购。

六. 公示的期限:

  征求意见期限从2018年12月13日至 2018年12月20日 止。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区级财政有关部门和北京市丰台区财政局(联系人:冯先生,联系电话:010-63895603),以及使用单位北京市丰台区水务局(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镇东安街3条6号,联系人:田静, 联系电话:010-63813217)。

 

    附件:

    1、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1)专家签到、承诺、专家证.pdf;     (2)单一来源专家论证意见(1).pdf;

    2、评审专家和代理机构分别出具的招标文件无歧视性条款、招标过程未受质疑相关意见材料;

    (1)招标文件论证意见.pdf;

 

 

                                            2018年12月13日

 

 

专家签到、承诺、专家证.pdf

招标文件论证意见.pdf

单一来源专家论证意见(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