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告 -> 区级政府采购公告 -> 区级单一公告

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委宣传部采购区情教育系列影片制作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2018-11-07
字号:        

   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委宣传部申请 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委宣传部区情教育系列影片制作项目 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拟由拟定唯一服务商名称:北京电视台/拟定唯一服务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甲98号提供(或承担)。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一.采购人名称: 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委宣传部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17号,
联系人:王兴辉,
联系电话:010-82510710

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区情教育系列影片制作项目

代理机构名称:北京中天国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袁玉峰、邓杰,
联系电话:010-68995059

二. 拟采购的服务说明:

018年是十九大之后的开局之年,也是全国进入新时代的开局之年,海淀区委宣传部拟依托电视机构进行航拍专题报道和新闻报道,以更新的空中视角,从卫星遥感地图和航拍相结合的全新手法,全方位、立体化展示海淀区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历史人文景观和自然地理风貌。

三.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由于本项目专题报道要在北京电视台主要频道播出,为了满足播出需要,所以只能由北京电视台拍摄制作

四.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拟定唯一服务商名称:北京电视台/拟定唯一服务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甲98号

五. 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专业论证人员名单:

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聂明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

高工

韩兵

北方工业大学

高工

张纪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

高工

 

论证意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且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无倾向性,亦无不合理或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条款。为满足采购人迫切的采购需求,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六. 公示的期限:

  征求意见期限从2018年11月08日至 2018年11月14日 止。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区级财政有关部门和北京市海淀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10-88488426),以及使用单位 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委宣传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17号,联系人:王兴辉, 联系电话:010-82510710)。

 

    附件:

    1、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1)区情教育专家论证意见.pdf;

 

 

                                            2018年11月7日

 

 

区情教育专家论证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