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告 -> 区级政府采购公告 -> 区级单一公告

北京市房山区文化委员会采购北京市房山区文化委员会70处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划定项目,项目编号: TCCX-2018-078 单一来源公告

2018-08-28
字号:        

  北京市房山区文化委员会申请北京市房山区文化委员会北京市房山区文化委员会70处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划定项目,项目编号: TCCX-2018-078 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拟由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0号提供(或承担)。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一.采购人名称:北京市房山区文化委员会

联系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潞南大街甲12号,
联系人:朱女士,
联系电话:010-69353350

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北京市房山区文化委员会70处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划定项目,项目编号: TCCX-2018-078

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天诚晨兴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10-69351968

二. 拟采购的服务说明:

70处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大致情况如下:1.房山区区保文物分布在以下三个区域:山区地区(大安山乡、史家营乡、霞云岭乡、蒲洼乡),山前沿线地区,京石古道沿线(京港澳高速);2.文物类型为古建筑、古墓葬、古遗址、石窟寺及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3.文物管理使用单位复杂,有国有文物、集体文物。国有文物层级复杂,有央企、驻京军队、市属单位、区属单位。部分集体权属文物正处于城镇化、新农村改造中,文物周边土地使用及规划需在文物保护范围划定时予以考虑。其它详见附件!

三.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北京市房山区文化委员会70处区级文物保护单位范围划定项目,经过两次公开招标均只有一家投标单位进行投标,经论证代表审核招标文件内容无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从发布公告到投标截止期,招标代理机构未收到投标人就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容及招标过程提出的质疑和投诉。

四.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0号

五. 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序号

姓名

职称

工作单位

1

周元凤

高工

中建一局集团第二建筑有限公司

2

徐文平

高工

明达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3

黄缨

高工

海军工程设计院

 

论证意见:

北京市房山区文化委员会70处区级文物保护单位范围划定项目,经过两次公开招标均只有一家投标单位进行投标,经论证代表审核招标文件内容无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从发布公告到投标截止期,招标代理机构未收到投标人就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容及招标过程提出的质疑和投诉。同时鉴于招标人对该服务项目的使用需求,为了提高采购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31条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43条规定,故本项目符合申请转为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

 

鉴于上述情况:建议采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

六. 公示的期限:

  征求意见期限从2018年08月28日至 2018年09月04日 止。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区级财政有关部门和北京市房山区财政局(联系人:侯先生,联系电话:010-69371876),以及使用单位北京市房山区文化委员会(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潞南大街甲12号,联系人:朱女士, 联系电话:010-69353350)。

 

    附件:

    1、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1)论证意见.pdf;

    2、其他附件;

    (1)公示(1).pdf;

 

 

                                            2018年8月28日

 

 

论证意见.pdf

公示(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