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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档案局采购《高碑店村影像志》制作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2018-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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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朝阳区档案局申请北京市朝阳区档案局《高碑店村影像志》制作项目 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拟由北京九月阳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区豆各庄乡金林路1号金田影视产业园5号楼4层409 提供(或承担)。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一.采购人名称:北京市朝阳区档案局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日坛北街33号,
联系人:王维成,
联系电话:010-65094343

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高碑店村影像志》制作项目

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宏源合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彩娟,
联系电话:010-62386599

二. 拟采购的服务说明: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对地方史志的工作要求。更好的普及中华传统文化,服务于正在进行的乡村振兴战略,引领示范乡村社会实践。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中指办)本着正本清源,引导舆论,传承文化,引领风尚,启迪智慧的指导原则。结合中国名镇志、名村志文化工程丛书的出版。

三.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北京九月阳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是《中国影像志名村》的独家授权单位。故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四.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北京九月阳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区豆各庄乡金林路1号金田影视产业园5号楼4层409

五. 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北京九月阳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满足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在影像制作方面经验丰富,是《中国影像志名村》的独家授权单位。目前既能满足本项目的采购规模,又能满足本项目规范化、专业化要求的机构只有北京九月阳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一家,符合单一来源采购要求的规定。故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吴学英

北京市印刷技术研究所

高级工程师

韩军

北京港源建筑装饰设计研究院

高级工程师

高丕基

北京建筑大学

教授

 

六. 公示的期限:

  征求意见期限从2018年08月15日至 2018年08月21日 止。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区级财政有关部门和 北京市朝阳区财政局(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10-65090343),以及使用单位北京市朝阳区档案局(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日坛北街33号,联系人:王维成, 联系电话:010-65094343 )。

 

    附件:

    1、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1)(单一来源采购公示)《高碑店村影像志》制作项目.pdf;

 

 

                                            2018年8月14日

 

 

需要采购的产品或服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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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来源采购公示)《高碑店村影像志》制作项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