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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新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采购北京市丰台区新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尿液沉渣分析仪购置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2018-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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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丰台区新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申请北京市丰台区新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新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尿液沉渣分析仪购置项目 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拟由供应商名称:中国医药对外贸易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4号富盛大厦1座7层提供(或承担)。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一.采购人名称:北京市丰台区新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首经贸北路8号4号楼,
联系人:黄科长,
联系电话:010-63621386

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北京市丰台区新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尿液沉渣分析仪购置项目

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先锋寰宇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68489858-834

二. 拟采购的服务说明:

本项目于2018年6月21日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丰台区政府采购网发布招标公告,期间没有供应商报名,于2018年7月6日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丰台区政府采购网发布二次招标公告,期间只有一家供应商报名且购买招标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应予废标。 经专家论证,该项目招标文件没有任何不合理条款,没有歧视性与倾向性条款,且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为了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建议以单一来源的方式进行采购。

三.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本项目于2018年6月21日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丰台区政府采购网发布招标公告,期间没有供应商报名,于2018年7月6日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丰台区政府采购网发布二次招标公告,期间只有一家供应商报名且购买招标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应予废标。 经专家论证,该项目招标文件没有任何不合理条款,没有歧视性与倾向性条款,且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为了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建议以单一来源的方式进行采购。

四.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中国医药对外贸易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4号富盛大厦1座7层

五. 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姓名:卢东生   北京友谊医院      高级工程师    

姓名:靳舒莹   中石油医院        主任医师

姓名:郭  磊   北京清华长庚医院  高级工程师

六. 公示的期限:

  征求意见期限从2018年07月27日至 2018年08月03日 止。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区级财政有关部门和北京市丰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010-63823895),以及使用单位北京市丰台区新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首经贸北路8号4号楼,联系人:黄科长, 联系电话:010-63621386)。

 

    附件:

    1、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1)单一来源专家意见表20180726_12584897.pdf;

    2、评审专家和代理机构分别出具的招标文件无歧视性条款、招标过程未受质疑相关意见材料;

    (1)招标文件审核意见表20180726_12574657.pdf;

    3、其他附件;

    (1)情况说明20180725_13190709.pdf;

 

 

                                            2018年7月26日

 

 

单一来源专家意见表20180726_12584897.pdf

招标文件审核意见表20180726_12574657.pdf

情况说明20180725_13190709.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