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平谷区政府采购办公室申请北京平谷国家音乐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编制中国乐谷功能区市政综合方案(第一包)(项目编号:BJZC-17024) 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拟由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0号提供(或承担)。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一.采购人名称:北京平谷国家音乐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
联系地址:北京市平谷区东高村镇兴业路68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10-89960981
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编制中国乐谷功能区市政综合方案(第一包)(项目编号:BJZC-17024)
代理机构名称: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010-85550594
二. 拟采购的服务说明:
本项目于2017年11月15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发布招标公告。至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2日下午16:00,本项目只有1家投标人获取了招标文件。
三.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本项目于2017年11月15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发布招标公告。至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2日下午16:00,本项目只有1家投标人获取了招标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应予废标。经论证,该项目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没有歧视性与倾向性条款。
四.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0号
五. 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序号 | 专业人员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1 | 雷洪强 | 中国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高级工程师 |
2 | 齐爱华 | 国家林业局林产工业规划设计院 | 高级工程师 |
3 | 闫明星 |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 高级工程师 |
六. 公示的期限:
征求意见期限从2017年12月19日至 2017年12月25日 止。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区级财政有关部门和北京市平谷区政府采购办公室(联系人:张主任,联系电话:010-69962702),以及使用单位北京平谷国家音乐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地址:北京市平谷区东高村镇兴业路68号,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10-89960981)。
附件:
1、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1)论证意见.pdf;2、评审专家和代理机构分别出具的招标文件无歧视性条款、招标过程未受质疑相关意见材料;
(1)论证意见1.pdf;
2017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