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人民政府台湖镇湿地公园景观设计工程(台湖公园二期补充)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2019-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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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将对台湖镇湿地公园景观设计工程(台湖公园二期补充)施工进行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项目名称:台湖镇湿地公园景观设计工程(台湖公园二期补充)施工

项目编号:IF-ZB-2019-04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项目联系电话:010-6157451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人民政府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台湖大街

联系方式:李工 010-6157451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刚 13811911631/13811911691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盈坤世纪大厦7层702-705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5229.92147 万元(人民币)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2019年10月21日 09:00 至 2019年10月25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北京市通州区新华北路117号33号楼南侧一层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现场获取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申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且具备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且处于正常开业状态;3.2申请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应包含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的经营许可,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3.3外埠企业须在北京市园林绿化企业管理服务平台数据库完成入库;3.4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是北京市园林绿化企业管理服务平台数据库中入库人员;并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其他职务; 3.5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6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3.7其它要求: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四、审查标准、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有限数量制/合格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7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7家。

五、资格审查日期:2019-11-0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1月01日 09:3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资格审查地点: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人民政府后楼205会议室

六、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详见招标公告

七、其它补充事宜: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后附法人代表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上述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北京市通州区新华北路117号33号楼南侧一层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每套300元,售后不退。项目计划投资总额5229.921470万元。招标公告同时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第一章 资格预审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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