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11011323210200012158-XM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顺义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信息化升级改造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12-15 17:19 地址:http://www.gcbbx.com/qgipd.aspx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第三章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3.3.1 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___/__%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3.3.2 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且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____/_%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现变更为:
3.3.1 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___10__%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3.3.2 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且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____4__%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原评分标准中报价部分
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最终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最终报价)×100%×30
投标最终报价均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按无效报价处理。
现变更为:
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最终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最终报价)×100%×30
投标最终报价均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按无效报价处理。
注:1.评标价格指经过报价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调整后的报价,对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详见“3 最后报价的算术修正及政策调整。”相关内容
更正日期:2023-12-20 17:00
三、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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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公安局顺义分局本级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顺平西路8号
联系方式:张硕,694236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百灵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平房地区石各庄路99号
联系方式:柳营,178960886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柳营
电 话: 17896088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