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11011223210200010328-XM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通州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日杂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01-11 17:13 地址:http://www.ccgp-beijing.gov.cn/xxgg/qjzfcggg/qjzbgg/t20240111_1560979.html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无
更正日期:2024-01-16 12:00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要求: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1份,副本4份,
开标一览表及投标保证金1份(含保证金退还申请,用于唱标)
电子文件1份(?投标文件签字、盖章后扫描件,投标文件Word版,请尽量以U盘形式递交,需单独密封递交;密封及递交要求如下:
一、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 投标文件按正本和副本分别包装,注明“正本”或“副本”,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2 所有密封袋上均应:
(1)清楚标明递交至招标公告中指明的地址;
(2)注明招标公告中指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在 (开标日期、时间) 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3)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并在密封袋的封装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密封章。
3 投标文件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标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
4 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单独将开标一览表及投标保证金(含保证金退还申请)另行封装1份在同一密封套内,并标明开标一览表及投标保证金字样,投标时单独提交。
二、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应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密封送到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指定的地点。
2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
3 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通州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本级)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新华北路161号
联系方式:杨雪梅,808800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国壹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芳群园四区22号楼四层403
联系方式:王易,010-676585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易
电 话: 010-67658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