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区融媒体中心单一来源融媒体中心《都市阳光》节目采编、制作播出经费项目电视服务采购项目征求意见公示

2025-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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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西城区融媒体中心采购融媒体中心《都市阳光》节目采编、制作播出经费项目电视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北京市西城区融媒体中心

项目名称:融媒体中心《都市阳光》节目采编、制作播出经费项目电视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北京电视台新闻频道《都市阳光》栏目是西城区新闻报道中心与北京电视台合办的周播类新闻栏目,旨在宣传报道西城区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及市委各项工作部署情况,区内重要会议及重大活动,西城区在环境建设、城市管理、民生改善等领域的经验做法,西城区典型人物、道德模范等,展现西城区各项社会事业的生动实践和西城人昂扬向上的精神面貌。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200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都市阳光》栏目始办于2003年,因当时的中心城区(东城、西城、崇文、宣武)不设电视台,经市委宣传部协调,于北京电视台公共九频道设立了《都市阳光》栏目,作为中心城区的宣传平台,合作方式为:区县新闻中心采编的新闻节目交由北京电视台进行后期制作和播出,参与区县每年支付北京电视台一笔节目制作费用。时年西城区、崇文区、宣武区三区加入该项目,分别占用独立时段开设周播节目,西城区栏目名称为《都市阳光·缤纷西城》。2010年,西城区与原宣武区合并成立新西城区,《都市阳光·缤纷西城》继续保留。2019年2月底,按照市委主要领导及市委宣传部要求,北京电视台新闻频道《都市阳光》栏目不再分设各区节目,改版为西城区和东城区合播的日播节目,每天十分钟,东西城各占5分钟。经北京电视台核算,改版后的《都市阳光》全年制作预算为646.81万元,其中246.81万元由北京电视台新闻节目中心承担,另外400万元由东城区和西城区各承担200万元。故此播出平台和相关制作设施具有唯一性和排他性。 综上所述,北京广播电视台作为北京地区的主流媒体,受众人群广,为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和效果的最大化最优化,故其具有不可替代性。 上述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且采购文件无倾向性,亦无不合理或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条款;为满足采购人采购需求,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采购,由北京广播电视台提供服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北京广播电视台、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4号

三、公示期限

 2025-04-15 至 2025-04-22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2025年04月22日17:00(北京时间)前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反馈,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北京市西城区融媒体中心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07号

联系电话:010-66237978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西城区采购办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39号

联系电话:010-66217190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北京中天国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10-68995059

附件:

1、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1) 都市阳光单一来源论证意见.pdf

2、评审专家和代理机构分别出具的招标文件无歧视性条款、招标过程未受质疑相关意见材料;

3、其他附件;

需要采购的产品或服务清单:

都市阳光单一来源论证意见.pdf

办公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承安路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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