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11000024210200092538-XM001
二、项目名称:北京工商大学改善办学保障条件—AB栋实验室及配套保障设施设备购置项目(新竣工楼配套及开办费)(基础实验台采购部分)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北京国马斯尔福实验室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怀柔区庙城镇庙城村临300号408室
被投诉人:国金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甲52楼8层9C
相关供应商:北京一林嘉业实验室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北务镇民泰路13号院7号楼
四、基本情况
采购日期:2024年7月12日。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北京一林嘉业提供虚假应标资料,中标产品中的台面为虚假品牌,台面为三无产品;所用的台面产品无国家要求的强制性3C认证;台面生产商无生产资质及供货能力,是个虚假台面生产商,无法满足招标文件的质量及供货保障要求。
投诉人于2024年9月3日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代理机构于2024年9月12日作出质疑答复。投诉人对质疑答复不满,于2024年9月14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审查后于2024年9月14日依法予以受理。受理后,本机关依法向有关单位发出了投诉答复通知书、投诉书副本、协助调查函等材料。经审查,认定投诉事项不成立。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本机关于2024年12月18日作出京财采裁字〔2024〕第64号政府采购行政裁决,驳回投诉。
北京市财政局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