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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行政裁决结果公告(京财采裁字(2024)第46号)

2024-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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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编号:11000024210200088597-XM001      

  二、项目名称:北京“阳光福彩”动态管控建设体系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北京彩智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8号1号楼17(14)层A-1708室

  被投诉人: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南竹杆胡同6号楼8层05

  采购人:北京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南路4号

  相关供应商:深圳市穗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深南大道1003号东方新天地广场5层502D

  四、基本情况

  采购日期:2024年6月3日。

  投诉事项:代理机构的答复完全没有回应我们的质疑,且深圳穗彩公司出具的符合本项目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不实信息,其违反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条申请人资格要求,不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申请人必须是“小微企业”。即只有小微企业才具备本项目的投标和中标资格。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天眼查的显示,截止2024年6月25日,深圳穗彩公司是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100%控股)天音通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100%控股)掌信彩通信息科技(中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100%控股)。同时在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布的2023年年报(2024年4月29日发布),明确指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穗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是专业性彩票技术和服务公司”。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是1997年12月份在深交所上市的大型企业。因此,深圳穗彩公司声明为中小企业为不实信息。同时,投诉人补充称,1.深圳穗彩公司与大型企业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不能享受政府采购对中小企业的扶持政策,不具备参加涉案项目的资格条件,应当取消其资格。2.深圳穗彩公司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的声明内容不实,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应当认定为中标无效。3.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其100%持股深圳穗彩公司参与涉案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并中标,有违政府采购公平竞争原则和公正原则等。

  投诉人于7月25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审查后于7月25日依法予以受理。2024年7月25日,本机关分别向采购人、代理机构和深圳穗彩公司送达投诉答复通知书、投诉举证通知书等材料。各方分别于7月31日、8月1日和8月5日收到。2024年8月27日,本机关向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发出《协助调查函》。9月9日,本机关收到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相关反馈材料。9月11日,本机关向天津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发出《协助调查函》。本机关于11月4日收到天津市中小企业服务局相关反馈材料。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协助调查、补正材料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间,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北京市财政局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