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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行政裁决结果公告(京财采裁字(2024)第53号)

2024-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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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编号:11000024210200092866-XM001/ZCA-BJZC-ZX24014/01

  二、项目名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律师费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北京市广盛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2号京信大厦1501

  被投诉人1:中诚安管理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6号便宜坊大厦15层1515单元

  被投诉人2: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西革新里108号

  相关供应商:北京市建诚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338号广安门维景国际大酒店写字楼六层

  四、基本情况

  采购日期:2024年8月16日。

  投诉事项:1、代理机构未尽到必要的告知义务,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2、招标方违反法律规定终止招标、重新招标。

  2024年8月16日,我局收到北京市广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投诉人)邮寄的关于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律师费项目(项目编号:11000024210200092866-XM001/ ZCA-BJZC-ZX24014/01)的投诉材料。2024年8月19日,我局予以受理。受理后,我局依法进行了审查,向有关单位发出了投诉答复通知书、投诉书副本等材料。2024年9月9日,我局收到投诉人邮寄的撤诉函。2024年9月11日,我局收到投诉人邮寄的撤诉函相关授权材料。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条的规定,我局作出行政裁决如下:

  终止北京市广盛律师事务所提出的关于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律师费项目(项目编号:11000024210200092866-XM001/ZCA-BJZC-ZX24014/01)的投诉处理。

 

  北京市财政局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