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TC240V234
二、项目名称:北京妇幼保健院新生儿疾病筛查物流服务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北京国通信达物流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赵辛店500号1幢8133
被投诉人1:北京妇幼保健院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姚家园路251号
被投诉人2: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院1号楼6层(601-615室)、9层(903-915室)
相关供应商:北京众合智诚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中门寺街69号33幢2083号(集群注册)
四、基本情况
采购日期:2024年4月18日。
投诉事项:众合智诚公司未缴纳社保,不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
2024年5月30日,我局收到北京国通信达物流有限公司递交的关于北京妇幼保健院新生儿疾病筛查物流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TC240V234)的投诉材料。当日,我局予以受理。受理后,我局依法向有关单位发出了投诉答复通知书、投诉书副本、协助调查函等材料。通过对投诉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审文件、相关公告、质疑函、回复函、说明函、协助调查函的回函等证据进行审查,认定投诉事项不成立。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我局于2024年9月5日作出京财采裁字(2024)第23号政府采购行政裁决,驳回投诉。
北京市财政局
2024年09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