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11000024210200078228-XM001
二、项目名称:(涉危/安全整改)学生活动室及实训室改造修缮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润泰中宇(北京)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火炬街甲12号7701室(3层)
法定代表人:王睿
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54号院6号楼5层502-7
法定代表人:周伟
采购人:北京市工贸技师学院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32号
法定代表人:李雪辉
中标供应商:中京泰瑞(北京)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斋堂大街45号科技楼ZT1359室
法定代表人:赵光明
四、基本情况
采购日期:2024年4月12日。
投诉事项:1.废标不合理;2.评审过程不合规,代理机构二次报价时当众宣读报价;3.质疑答复与事实不符。
2024年5月14日,我局收到投诉人邮寄的关于(涉危/安全整改)学生活动室及实训室改造修缮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的投诉材料。经审查,该项目符合受理条件,我局于2024年5月14日予以受理。于2024年5月21日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中京泰瑞(北京)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送达投诉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等材料。
我局于2024年6月4日向代理机构发出《协助调查函》,2024年7月2日收到代理机构回函及相关反馈材料;并于2024年7月15日向双蓝建设有限公司等公司发出《协助调查函》,2024年8月2日收到双蓝建设有限公司等公司回函及相关反馈材料;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七条的规定,2024年6月4日至2024年7月2日、2024年7月15日至2024年8月2日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间,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我局作出行政裁决如下:驳回投诉事项1和2的投诉;投诉事项3关于代理机构质疑答复存在与事实不符的情形,我局将依法另行处理。
北京市财政局
2024年08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