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监督管理 -> 投诉处理 -> 市级投诉处理

北京市财政局行政裁决结果公告(2023年第28号)

2023-09-19
字号:        

  一、项目编号:11000022210200025339-XM001

  二、项目名称:中国音乐学院改善办学保障条件--设备购置--教学实践场地(琴房)保障设备购置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州鼓巴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科华街251号20栋101室(1-9层)(租赁部位:2024室)(不可作厂房使用)

  被投诉人1:北京华林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街26号院1号楼4层401单元

  被投诉人2:中国音乐学院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丝竹园安翔路1号

  相关供应商:北京志东方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远大路39号1号楼4层422号

  四、基本情况

  采购日期:2023年5月10日。

  投诉事项:1.志东方公司无同类智慧琴房业绩。2.招标文件评分标准的技术部分主观分比重过大,且未量化。3.对于评标结果,我司价格分得到21.77分,技术商务加起来得到53分,在部分客观分能拿到满分的情况下,我司总分却只有74.77分,我司受到不公正待遇,存在恶意压分及利益输送的情况。

  2023年6月15日,我局收到广州鼓巴教育科技有限公司邮寄的关于中国音乐学院改善办学保障条件--设备购置--教学实践场地(琴房)保障设备购置项目(项目编号:11000022210200025339-XM001)的投诉书。我局受理后,依法进行了审查,向有关单位发出了投诉答复通知书、投诉书副本、协助调查函等材料。通过对投诉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审文件、相关公告、质疑函、回复函、说明函、专家复议意见等证据进行审查,认定投诉事项1和3不成立。投诉事项2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二)项的规定,我局于2023年9月16日作出京财采裁字(2023)第35号政府采购行政裁决,驳回投诉。

  北京市财政局

  2023年0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