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0733-23181177
二、项目名称:北京奥运博物馆升级改造项目展陈改造设计及实施一体化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北京洛德时代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平房乡黄杉木店路南段洛德楼
被投诉人:北京奥运博物馆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国家体育场南路一号
采购代理机构: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2号楼A栋8层801、802、803室
相关供应商:北京天图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青龙胡同甲1号、3号2幢2层209-13室
四、基本情况
采购日期:2023年4月27日。
投诉事项:1.《质疑回复函》第1项内容对本项目认定为“非政府采购工程”明显是事实认定错误,其目的是在规避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掩盖自身在组织招标过程中的违法违规问题。2.《质疑回复函》第2项、第4项不予受理投诉人质疑事项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3.《质疑回复函》第3项未明确评标专家人员和专业的构成,也未说明产生的时间,无法使人信服。
2023年6月2日,我局收到北京洛德时代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诉人)邮寄的关于北京奥运博物馆升级改造项目展陈改造设计及实施一体化(项目编号:0733-23181177)的投诉书。由于不符合受理条件,2023年6月7日,我局作出京财采裁字(2023)第28号《政府采购投诉受理审查告知书》,要求投诉人限期补正材料。2023年6月14日,我局收到投诉人邮寄的补正材料。我局受理后,依法进行了审查,向有关单位发出了投诉答复通知书、投诉书副本等材料。通过对投诉书、招标文件、评审文件、相关公告、质疑函、回复函、说明函、专家抽取结果表、采购人代表授权书等证据进行审查,认定投诉事项1、3均不成立。投诉事项2中关于“中标人涉嫌提前独家获取了相关资料,排斥潜在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妨碍供应商之间的公平竞争,代理机构认为超出质疑期限不予受理”的内容成立,但不影响采购结果。投诉事项2中的其他内容不成立。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于2023年7月26日作出京财采裁字(2023)第34号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投诉事项2中关于“中标人涉嫌提前独家获取了相关资料,排斥潜在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妨碍供应商之间的公平竞争,代理机构认为超出质疑期限不予受理”的内容成立,但不影响采购结果,继续开展采购活动。驳回投诉事项1、3、投诉事项2中的其他内容。
北京市财政局
2023年0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