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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行政裁决结果公告(2023年第9号)

2023-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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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编号:23CNIC021736001

  二、项目名称:北京市政务信息安全保障中心(北京信息安全测评中心)灾备园区UPS蓄电池更换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宝士达电源(北京)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芍药居北里101号1幢8层2座901

  被投诉人1:北京市政务信息安全保障中心(北京信息安全测评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辰西路12号数字北京大厦A座10层

  被投诉人2: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1号院1区1号楼15层、16层、17层

  相关供应商:北京鑫源广盛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平谷区林荫北街13号信息大厦802室-21016(集群注册)

  四、基本情况

  采购日期:2023年1月13日。

  投诉事项:针对本项目中标结果,投诉人认为评标过程中存在打分不公,结果有失公平。

  2023年3月6日,我局收到宝士达电源(北京)有限公司邮寄的关于北京市政务信息安全保障中心(北京信息安全测评中心)灾备园区UPS蓄电池更换项目(项目编号:23CNIC021736001)的投诉书。我局受理后,依法进行了审查,向有关单位发出投诉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等材料。2023年3月29日,我局向代理机构发出《协助调查函》。2023年4月3日,我局收到相关反馈材料。通过对投诉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审文件、相关公告、质疑函、回复函、说明函、专家复核报告等证据进行审查,认定投诉事项不成立。关于“有害物质过程控制管理体系认证”“五星级售后服务认证”“节能、环保认证”等条款存在倾向性、排他性,有“量身定制”之嫌的内容,已超出质疑事项及质疑答复内容的范围,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二)项的规定,我局于2023年4月23日作出京财采裁字(2023)第12号政府采购行政裁决,驳回投诉。

 

  北京市财政局

  2023年0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