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11000022210200023023-XM001
二、项目名称:首都师范大学教三、教四楼改造配套装卸搬运服务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北京亿通达搬家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田村路西口畅茜园圣华里4号楼5层5007号
被投诉人1:首都师范大学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5号
被投诉人2: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平谷区兴谷经济开发区6区303-81号
相关供应商:北京四通搬家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里一区11号楼3层006室
四、基本情况
采购日期:2022年9月28日。
投诉事项:1.中标供应商四通搬家公司不具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截止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止三年内,其在经营过程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2.四通搬家公司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3.评标委员会成员针对“拟投入人员情况”,没有以《招标文件》规定作为评审依据,评分不客观、不公平,存在倾向性。4.评标委员会成员针对“拟投入车辆情况”“搬运辅助设备”等项,没有以《招标文件》规定作为评审依据,评分不客观、不公平,存在倾向性。5.评标委员会成员针对“增值服务及防疫”等其他主观打分项,没有以《招标文件》规定作为评审依据,评分不客观、不公平,存在倾向性。6.代理机构违反法律规定抽取(选择)评标专家。7.代理机构向本项目评标委员会评审专家作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
2022年11月7日,我局收到北京亿通达搬家有限公司递交的关于首都师范大学教三、教四楼改造配套装卸搬运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11000022210200023023-XM001)的投诉书。我局受理后,依法进行了审查,向有关单位发出投诉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等材料。2022年11月28日,我局向代理机构发出《协助调查函》。当日,我局收到相关反馈材料。2022年11月29日,我局向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发出《协助调查函》。2023年1月9日,我局收到相关反馈材料。2023年1月12日,我局向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出《协助调查函》。2023年2月13日,我局收到相关反馈材料。通过对投诉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审文件、相关公告、质疑函、回复函、说明函、协助调查函的回函、专家复核意见、开评标影像资料等证据进行审查,认定投诉事项均不成立。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我局于2023年3月3日作出京财采裁字(2022)第52号政府采购行政裁决,驳回投诉。
北京市财政局
2023年03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