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11000022210200012163-XM002
二、项目名称:北京市新媒体技师学院机场设备运维专业群(第2包机场行李实训中心建设)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西安美联航空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蓝天路15号
被投诉人1:北京市新媒体技师学院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兴华大街三段21号
被投诉人2: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101号(园区)
相关供应商:北京博维航空设施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北京空港物流基地物流园八街1号
四、基本情况
采购日期:2022年9月9日
投诉事项:1.中标供应商北京博维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做虚假声明。北京博维公司与其控股股东首都机场集团设备运维管理有限公司的负责人李义勇为同一人,属于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北京博维公司在“特高建面骨干专业-机场设备运维专业群(第2包客桥实训中心建设)采购项目”投标过程中存在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北京市财政局正在进行调查处理,北京博维公司不具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条件。
2022年10月27日,我局收到西安美联航空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邮寄的关于北京市新媒体技师学院机场设备运维专业群(第2包机场行李实训中心建设)采购项目(项目编号:11000022210200012163-XM002)的投诉书。我局受理后,依法进行了审查,向有关单位发出投诉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等材料。2022年11月25日,我局向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出《协助调查函》。2022年12月27日,我局收到相关反馈材料。通过对投诉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审文件、相关公告、质疑函、回复函、说明函、关于协助认定中小企业的函等证据进行审查,认定投诉事项1成立,且影响采购结果,合格供应商已不符合法定数量。投诉事项2不成立。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我局于2023年1月10日作出京财采裁字(2022)第49号政府采购行政裁决,中标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驳回投诉事项2。
北京市财政局
2023年0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