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监督管理 -> 投诉处理 -> 市级投诉处理

北京市财政局行政裁决结果公告(2022年第28号)

2022-08-31
字号:        

  一、项目编号:11000022210200011321-XM001

  二、项目名称:首都精神文明促进中心公共文明引导团队宣传标识(服装、装备)制作项目第3包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北京艾亚诺服装服饰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恒业八街6号院26号3层101-3899

  被投诉人1:北京环宇祥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中关村科技园区通州园国际种业科技园区聚和七街1号-693

  被投诉人2:首都精神文明促进中心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6号院

  相关供应商:上海新一名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蕰川路3985号3号楼

  四、基本情况

  采购日期:2022年5月17日

  投诉事项:本项目评分不正确。投诉人称,取回样品时发现其他投标人雨鞋均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将大底防滑贴片制作为橘色,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标准,其他投标人的样品得分均为0分。

  2022年6月29日,我局收到北京艾亚诺服装服饰有限公司递交的关于首都精神文明促进中心公共文明引导团队宣传标识(服装、装备)制作项目第3包(项目编号:11000022210200011321-XM001)的投诉书。我局受理后,依法进行了审查,向有关单位发出投诉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等材料。2022年8月2日,我局向代理机构发出《协助调查函》。2022年8月18日,我局收到相关反馈材料。通过对投诉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审文件、相关公告、质疑函、回复函、说明函、协助调查的回函、专家意见等证据进行审查,认定投诉事项不成立。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我局于2022年8月29日作出京财采裁字(2022)第25号政府采购行政裁决,驳回投诉。

 

  北京市财政局

  2022年0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