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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行政裁决结果公告(2022年第19号)

2022-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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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编号:11000022210200001279-XM001

  二、项目名称: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诉调对接中心信息化建设其他计算机设备及软件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北京华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号院8号楼21层C2301、C2302

  被投诉人:北京中建源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7号国侨宾馆240室

  采购人: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近园路9号

  相关供应商: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谷一街10号院8号楼12层1201(北京自贸试验区高端产业片区亦庄组团)

  四、基本情况

  采购日期:2022年2月25日

  投诉事项:联通数字公司的分项报价中没有提供规格型号,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属于不具备投标资格或非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应被拒绝。

  2022年4月28日,我局收到北京华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诉人)邮寄的关于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诉调对接中心信息化建设其他计算机设备及软件采购项目(项目编号:11000022210200001279-XM001)的投诉书。由于不符合受理条件,2022年5月6日,我局作出京财采裁字(2022)第15号《政府采购投诉受理审查告知书》,要求投诉人限期补正。2022年5月13日,我局收到投诉人邮寄的补正材料。我局受理后,依法进行了审查,向有关单位发出投诉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等材料。2022年6月9日,我局向代理机构发出《协助调查函》。2022年6月16日,我局收到相关反馈材料。通过对投诉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报告、相关公告、质疑函、回复函、说明函、协助调查的回函、专家意见等证据进行审查,认定投诉事项不成立。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我局于2022年6月29日作出京财采裁字(2022)第19号政府采购行政裁决,驳回投诉。

 

  北京市财政局

  2022年0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