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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行政裁决结果公告(2022年第18号)

2022-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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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编号:0747-2261SCCZA731

  二、项目名称:北京教育督导评估院办公用房修缮类项目教育用房施工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北京市煤气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青年路36号

  被投诉人1:北京教育督导评估院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四北三条32号

  被投诉人2: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

  相关供应商:北京弘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花乡高立庄616号新华国际中心C座1层106室

  四、基本情况

  采购日期:2022年4月6日

  投诉事项:1.响应文件提交地址不明确,大厦内无明确引导标示,接待人员不告知提交文件详细位置,仅安排我方委托人在茶水间休息,等待通知。2.整个开标过程中,我公司未看到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的密封内容,也没有第三方机构向我公司证明或者声明其他供应商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代理机构自行组织了开标、唱标过程。3.采购代理机构临时更改磋商地点,文件中的磋商地点为:北京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会议室,实际磋商地点为京铁生达大厦。投诉人认为该开标地点不符合相关要求,要求公布全程录音录像。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技术、服务等标准统一的货物和服务项目,应当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成交公告显示,成交供应商价格为812万元,远高于我方最终报价。5.造价咨询服务费收费不合理,给供应商增加额外负担,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相关要求,涉嫌歧视性对待供应商。

  2022年5月10日,我局收到北京市煤气工程有限公司邮寄的关于北京教育督导评估院办公用房修缮类项目教育用房施工采购项目(项目编号:0747-2261SCCZA731)的投诉书。我局受理后,依法进行了审查,向有关单位发出投诉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等材料。2022年6月2日、9日,我局分别向代理机构、采购人发出《协助调查函》。2022年6月14日、15日,我局收到相关反馈材料。通过对投诉书、磋商文件、相关公告、质疑函、回复函、说明函、协助调查的回函、专家意见、磋商录像等证据进行审查,认定投诉事项1、2、3、4均不成立,投诉事项5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二)项的规定,我局于2022年6月28日作出京财采裁字(2022)第18号政府采购行政裁决,驳回投诉。

 

  北京市财政局

  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