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等的相关规定,现将我局对北京小汤山医院医用设备购置经费其他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0701-214160150172C)第1包数字化钼靶、双能X线骨密度仪投诉案作出的行政裁决结果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北京中研海康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延庆区八达岭经济开发区光谷五街3号院2号楼(中关村延庆园)
被投诉人:中技国际中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101号(园区)
采购人:北京小汤山医院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小汤山镇
相关供应商:北京恒泰众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密云区北庄镇北庄村西安街1号二层29室
二、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针对招标文件中6项参数(双能X线骨密度仪参数中的第▲1、8、▲9、10项和数字化钼靶参数中的第▲2.1、▲2.2项),投诉人认为所涉参数是美国GE产品参数,倾向性、排他性非常强,无法满足三家,多个参数组合在一起就无法有三家满足。
投诉请求:废止招标结果,重新审核公平参数,重新组织招标,严查招标代理公司违规行为。
投诉人于2021年10月11日向我局投诉,经过补正,我局于2021年11月1日予以受理,并依法对投诉事项进行了调查取证,征求了相关当事人的意见。本案现已审查终结。我局于2021年12月9日依法作出京财采裁字(2021)第35号政府采购行政裁决决定书。
三、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我局作出行政裁决如下:驳回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