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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行政裁决结果公告(2021年第23号)

2021-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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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等的相关规定,现将我局对北京铁路电气化学校冬季供暖服务(二次招标)项目(项目编号:202106030145QY137-1)投诉案作出的行政裁决结果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北京惠源亿达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昌盛路12号院3号楼-1至4层101内315室

  被投诉人1:青宇(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东路2号院金源时代商务中心2号1单元12B-1室

  被投诉人2:北京铁路电气化学校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南口镇文化路1号

  相关供应商:北京燕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4号

  二、基本情况

  投诉人称:1、招标代理机构涉嫌对预中标人北京燕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泄露北京铁路电气化学校冬季供暖服务第一次招标各投标单位报价信息,以及串通预中标人操纵采购活动,以高价中标,侵害国家财产。2、招标代理机构以及评审专家涉嫌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及不合理偏向评分。3、本项目采购人违规采购,本项目资金为财政资金,且采购项目属于《北京市2020-2022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的项目,采购人违规将集中采购项目委托社会中介机构代理,且规避了资金性质,未以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使得本项目未形成公平公正的竞争。请求:本项目采购过程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应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重新组织招标。为此,于2021年9月13日向我局投诉,我局予以受理,并依法对投诉事项进行了调查取证,征求了相关当事人的意见。本案现已审查终结。我局于2021年10月27日依法作出京财采裁字(2021)第24号政府采购行政裁决决定书。

  三、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我局作出行政裁决如下:中标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