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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行政裁决结果公告(2021年第14号)

2021-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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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等的相关规定,现将我局对北京市农林科学院农业废弃物生物转化研发能力改善提升项目(项目编号:PXM2021_179202_000008-JH001-XM001)投诉案作出的行政裁决结果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北京信德科兴科学器材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第五村工业大院8号

  被投诉人:北京宜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潭柘寺镇鲁家滩大街60号院TZS0086

  采购人:北京市农林科学院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郊板井

  相关供应商:北京金世锋实验仪器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北郊农场(农场办公室)3号楼等3幢6幢三层323A

  二、基本情况

  投诉人称:1.Gene ScienceE500G 厌氧工作站是否原装进口产品,不响应招标文件。2.质疑产品参数不响应招标文件。请求:撤销本次中标结果,重新进行招标采购。为此,于2021年5月26日向我局投诉,我局予以受理,并依法对投诉事项进行了调查取证,征求了相关当事人的意见。2021年6月18日,我局向成都图拉扬科技有限公司发出《协助调查函》。2021年7月2日,我局收到成都图拉扬科技有限公司邮寄的相关反馈材料。我局已向相关当事人告知“自协助调查通知发出之日至我局收到相关反馈文书或材料之日,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的相关内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七条的规定,2021年6月18日至2021年7月2日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本案现已审查终结。我局于2021年7月13日依法作出京财采裁字(2021)第11号政府采购行政裁决决定书。

  三、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我局作出行政裁决如下:

  驳回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