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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信息公告(2020年第2号)

2020-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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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等的相关规定,现将我局对首都博物馆2020年工程维修零配件采购项目(项目编号:0747-1961SCCZC102)投诉案作出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北京顺祥嘉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路1号2号楼11层1101-3

  被投诉人1: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

  被投诉人2:首都博物馆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16号

  相关供应商1:鑫国发(北京)国际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十八里店乡吕家营118号3层3-076

  相关供应商2:北京京华北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长青园7号1幢五层3507-515室

  相关供应商3:北京天云星宇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嘉园三里17号楼102室

  二、基本情况

  投诉人认为:1、本项目的报价得分计算方法违反相关规定,或者有投标人存在违法行为。2、招标文件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中没有落实政府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没有明确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请求依法重新招标。为此,于2020年1月9日向我局投诉,我局予以受理,并依法对投诉事项进行了调查取证,征求了相关当事人的意见。现本案已审查终结。我局于2020年2月26日依法作出京财采投字(2020)第1号投诉处理决定书。

  三、处理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我局决定:

  1. 中标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 驳回投诉事项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