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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信息公告(2019年第13号)

2019-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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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等的相关规定,现将我局对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工业基本支出-公用经费-促进高校内涵发展常规项目—工业工程专业学位点建设-动作捕捉系统(招标编号:1941STC40768/05)投诉案作出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北京津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河安宁庄东路18号23号楼北辅房202号

  被投诉人: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

  采购人:北京信息科技大学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河小营东路12号

  相关供应商:北京正泰凯信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5号院甲1号北岸1292三间房创意生活园区3-111

  二、基本情况

  投诉人认为:1.投标文件第四章“注”(2)招标文件中★号条款为必须满足项,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中标候选供应商北京正泰凯信科技有限公司投标产品为Nearons、iMT,此产品为微迈森iMT动作捕捉产品,不具有“人机工效分析和人体姿势伤害评估功能”,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涉及虚假应标,其投标文件应按无效投标处理。2.上述产品不具有“人机环境多因素同步分析功能”,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涉及虚假应标,其投标文件应按无效投标处理。3.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产品需要出具人机工效分析系统自主知识产权证明文件及制造厂家或者中国总代理的授权书。中标候选供应商北京正泰凯信科技有限公司投标产品为Nearons、iMT,此产品为微迈森iMT动作捕捉产品,不具有“人机工效分析系统自主知识产权证明文件”,无自主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涉及虚假应标,其投标文件应按无效投标处理。请求:认定中标结果无效,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重新选择中标人。为此,于2019年7月17日向我局投诉,我局予以受理,并依法对投诉事项进行了调查取证,征求了相关当事人的意见。2019年8月15日,我局向微迈森惯性技术开发(北京)有限公司发出京财采购调字(2019)第21号《协助调查函》。2019年8月21日,我局收到微迈森惯性技术开发(北京)有限公司的答复函。我局已向投诉人、被投诉人、采购人和相关供应商告知“自协助调查函发出之日至我局收到相关反馈文书或材料之日,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的相关内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七条的规定,2019年8月15日至2019年8月21日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现本案已审查终结。我局于2019年9月3日依法作出京财采投字(2019)第12号投诉处理决定书。

  三、处理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我局决定:驳回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