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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信息公告(2019年第10号)

2019-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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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等的相关规定,现将我局对北京警察学院训养犬粮购置项目(招标编号:BJYM19HW011)投诉案作出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安阳市坤锃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安阳市汤阴县中华路南段向东200米

  被投诉人: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科技路30号合力紫郡大厦A1606室

  采购人:北京市公安局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前门东大街9号

  相关供应商:怀来安贝宠物食品有限公司

  地址:怀来县沙城镇永安街南侧

  二、基本情况

  投诉人认为相关供应商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材料。于2019年6月5日向我局投诉,经过一次补正,2019年6月19日,我局予以受理,并依法对投诉事项进行了调查取证,现本案已审查终结。我局于2019年7月31日依法作出京财采投字(2019)第10号投诉处理决定书。

  三、处理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我局决定:

  中标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