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等的相关规定,现将我局对“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远程医学中心项目(招标编号:0701-184160080646)”投诉案作出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北京万联嘉禾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莲花池东路106号13层2单元1604
被投诉人: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101号(园区)
采购人: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1号、崇文门内大街8号、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环南路2号
相关供应商:联通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和街1号
二、基本情况
投诉人认为其提供的投标文件中关于“交付的时间”的描述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不应被视为无效投标而予以拒绝。请求认定通过审查并对本项目进行重新评审。为此,于2019年1月23日向我局投诉,我局予以受理,并依法对投诉事项进行了调查取证,征求了相关当事人的意见。现本案已审查终结。我局于2019年3月6日依法作出京财采投字(2019)第1号投诉处理决定书。
三、处理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我局决定:中标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