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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信息公告(2019年第3号)

2019-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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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等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管理与相关疾病监测项目-注射器采购项目”(招标编号:TC180V82V)投诉案作出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安徽天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天长市经济开发区纬一路228号
  被投诉人: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采购人: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中街16号
  相关供应商:北京蓝牌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雁翅镇田庄村港口西23号院1-4
  二、基本情况
  投诉人认为中标供应商所投产品的生产商(杭州龙德医用器械有限公司)不具有生产该产品的资质。请求:撤销中标供应商的中标资格。为此,于2018年11月28日向本机关投诉,本机关予以受理,并依法对投诉事项进行了调查取证,征求了相关当事人的意见,现本案已审查终结。本机关于2019年2月25日依法作出京财采投字(2018)第43号投诉处理决定书。
  三、处理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如下:驳回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