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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信息公告(2018年第17号)

2018-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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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等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北京中德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购置-智能楼宇一体化实训项目(二次)(项目编号:INV-2018-HW002)”投诉案做出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浙江天煌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园五路10号
  被投诉人1:北京中德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清路158号
  被投诉人2:北京市英诺威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义街5号5层3-510号
  相关供应商:北京东方百草园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旧宫镇团忠路9号
  二、基本情况
  投诉人认为:1.根据评分标准,投诉人得分比中标单位北京东方百草园科技有限公司至少高出11.70分,应由投诉人中标。2. 北京东方百草园科技有限公司没有满足招标文件的设备、技术条件和生产资质,也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3. 北京东方百草园科技有限公司中标金额为1195000元,接近预算金额。请求:废标后重新组织招标。为此,于2018年8月6日向本机关投诉,经过一次补正,2018年8月24日,本机关予以受理,并依法对投诉事项进行了调查取证,征求了相关当事人的意见,现本案已审查终结。本机关于2018年9月30日依法做出京财采投字(2018)第29号投诉处理决定书。
  三、处理结果
  虽然投诉事项部分成立,但不影响采购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继续开展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