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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信息公告(2018年第8号)

2018-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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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等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北京市监狱管理局监狱大门安检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TXY-2018-H12057)”投诉案作出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中鼎四方(北京)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辰西路69号4单元1509号、1510号
    被投诉人1:北京市监狱管理局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右安门东街7号
    被投诉人2: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平谷区兴谷经济开发区6区303-81号
    相关供应商:同方威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清华大学同方大厦A座2层    
    二、基本情况
    投诉人认为:1.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表述存在排斥及歧视倾向、指向性和唯一性。2.招标文件中的相关#项条款,有一条不满足则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直接导致投标被拒绝,对潜在投标人存在明显的排斥性。3.招标公司在更正公告中更改开标日期不符合相关规定。4.代理机构对于本次采购项目的质疑回复过于敷衍,并且对于我方的质疑内容没有做出实质性的回复。为此,于2018年4月12日向本机关投诉,经过一次补正,2018年4月25日,本机关予以受理,并依法对投诉事项进行了调查取证,征求了相关当事人的意见,现本案已审查终结。本机关于2018年6月5日依法作出京财采投字(2018)第11号投诉处理决定书。
    三、处理结果
    经审查,投诉缺乏事实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