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改善办学保障条件—设备购置—新馆开放阅览功能区设备设施建设(新竣工配套)—开放阅览功能个性化定制非标设备2项目”投诉案作出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强力家具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地:北京市通州区梨园南街1号
被投诉人: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地:北京市东城区滨河路1号航天信息大厦七-八层
采购人:北京石油化工学院
住所地:北京市大兴区黄村清源北路19号
相关供应商:北京世纪星辰家具制造有限公司
住所地:北京市丰台区看丹杨树庄128号
二、基本情况
投诉人认为:中标人北京世纪星辰家具制造有限公司的投标样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未作出实质响应。请求否决中标企业资格。为此,于2016年12月5日向本机关投诉。经审查,本机关正式受理,并依法对投诉事项进行了调查取证,征求了相关当事人的意见,现本案已审查终结,本机关于2017年1月17日依法作出京财采投(2016)第31号投诉处理决定书。
三、处理结果
经审查,投诉人的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本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第20号令)第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