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北京工商大学设备购置—良乡校区电茶炉设备更新购置(项目编号:BIECC-ZB2647)”投诉案作出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北京中创华拓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地:北京市门头沟区王平镇东大街18号院18号
被投诉人:北京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A座6层
二、基本情况
2016年8月11日,我局受理了北京中创华拓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诉人)提交的对北京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关于“北京工商大学设备购置—良乡校区电茶炉设备更新购置(项目编号:BIECC-ZB2647)”的投诉。受理后,我们依法进行了审查。调查过程中,投诉人提出撤诉。我局于2016年9月21日依法作出京财采投(2016)第12号终止处理决定书。
三、处理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财政部令第20号《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我局决定:终止北京中创华拓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出的关于北京工商大学设备购置—良乡校区电茶炉设备更新购置项目的投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