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11000023210200069586-XM001
二、项目名称:2024年北京市铁路监护道口设备运维服务项目第1包2024年北京市铁路监护道口预警设备运维服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天津市长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榕苑路15号9-D-401
被投诉人1:北京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北京市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结算中心)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6号院3号楼
被投诉人2:北京康顺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延寿镇黑山寨村(原黑山寨办事处)院内170号
相关供应商:中翼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成华区龙树东一路88号1栋1单元10层1014号
四、基本情况
采购日期:2024年2月8日。
投诉事项:1.关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对相关供应商评审总分的公平性、严谨性进行投诉;2.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没有考虑设备维护的可持续性及安全性要求,未来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2024年4月7日,我局收到天津市长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诉人)邮寄的关于2024年北京市铁路监护道口设备运维服务项目第1包2024年北京市铁路监护道口预警设备运维服务(项目编号:11000023210200069586-XM001)的投诉材料。当日,我局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查。受理后,我局依法向有关单位发出了投诉答复通知书、投诉书副本、协助调查函等材料。通过对投诉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审文件、相关公告、质疑函、回复函、说明函、协助调查函的回函等证据进行审查,认定投诉事项不成立。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我局于2024年8月19日作出京财采裁字(2024)第9号政府采购行政裁决,驳回投诉。
北京市财政局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