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11000024210200085220-XM001
二、项目名称:北京口腔医院开办费信息化项目(非集采)第2包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天津威信联创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桂苑路七号401-18室
被投诉人1: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口腔医院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天坛西里4号
被投诉人2: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101号(园区)
四、基本情况
采购日期:2024年6月13日。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七节/第2包 品目2-1 网络安全中1、关于“支持多协议标签交换(MPLS)流量的安全检查,至少包括防病毒、漏洞防护(IPS)、防间谍软件、内容过滤、URL过滤、终端访问控制等安全防护功能;(需提供相关截图证明并加盖厂商公章)”的参数要求是奇安信公司独有,涉嫌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排斥其他品牌。2、关于“产品应具备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厂商公章”的参数要求是奇安信公司独有,涉嫌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排斥其他品牌。3、关于“为保障新老院区业务可靠性,必须与采购人现有的服务器安全管理系统实现统一管理(需提供相关截图证明并加盖厂商公章)”的参数要求是奇安信公司独有,涉嫌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排斥其他品牌。4、关于“支持对终端各种外设设置使用权限,并支持生效时间设置。支持外设库管理,可统计终端外接的各种设备,包括厂商和设备类型、产品、数量、PID、VID和设备来源。(需提供相关截图证明并加盖厂商公章)”的参数要求是奇安信公司独有,涉嫌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排斥其他品牌。5、关于“甲方有权要求中标方对上述所有产品的全部功能进行现场测试或演示,测试结果必须与投标应答材料保持一致,如果发现中标方投标材料应答满足招标要求,但实际现场测试中不能满足的情况,按照虚假应标处理(需提供相关截图证明并加盖厂商公章)”的要求不合理,涉嫌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6、关于“为了保障采购人开业前期的系统稳定性,要求开业期间提供至少5人为期半年的驻场”的要求排他性极强,涉嫌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7、关于“投标人完成新院区网络系统架构、VLAN及IP地址规划设计”的要求排他性极强,涉嫌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8、关于“投标人完成新院区与老院区网络系统互联互通架构设计”的要求排他性极强,涉嫌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9、关于“为保障新老院区业务可靠性,必须与采购人现有的终端安全管理系统实现统一管理(需提供相关截图证明并加盖厂商公章)”的参数要求是奇安信公司独有,涉嫌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排斥其他品牌。
投诉人于2024年6月21日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代理机构于7月2日作出质疑答复。投诉人对质疑答复不满,于7月17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审查后于7月17日依法予以受理。受理后,本机关依法向有关单位发出了投诉答复通知书、投诉书副本、协助调查函等材料。经审查,认定投诉事项1-6、9不成立。投诉事项7、8成立,且可能影响采购结果。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本机关于2024年12月16日作出京财采裁字〔2024〕第39号政府采购行政裁决,驳回投诉事项1-6、9。投诉事项7、8成立,且可能影响采购结果,责令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责令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招标文件编制违法的问题限期改正。
北京市财政局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