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非政府采购公告区 -> 非政府资格预审 2019-05-07
[竞谈]北京市公安局网安总队大厅改造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将对北京市公安局网安总队大厅改造项目进行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项目名称:北京市公安局网安总队大厅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0747-1961SCCZN33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颖

项目联系电话:010-5936937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公安局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前门东大街9号

联系方式:6522322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59369373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572.5423 万元(人民币)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2019年05月07日 15:37 至 2019年05月14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详见公告附件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详见公告附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资格条件:(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包括:a)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c)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d)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e) 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f)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3)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4) 本项目报名文件递交截止期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6)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7)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应答。(8) 供应商必须从中化商务有限公司购买谈判文件。(9) 供应商须具备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集成甲级资质(资质种类:系统集成)。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执行节能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
  2. 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制度;
  3.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4. 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5. 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四、审查标准、方法:

详见公告附件

五、资格审查日期:2019-05-14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05月14日 16:3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资格审查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19层第八会议室

六、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公告附件

七、其它补充事宜:

 

 

N339 谈判预审公告 网安总队大厅改造项目 CN 190506 曹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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