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将对北京市大兴区长子营镇水环境治理工程PPP项目进行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项目名称:北京市大兴区长子营镇水环境治理工程PPP项目
项目编号:ZB-18-35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闫美娇
项目联系电话:18810375279
项目实施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北京市大兴区长子营镇人民政府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长西路
联系方式:连先生,1391010968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闫美娇、王徽;010-66419876-0566、0569,18810375279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陈家林九号院华腾世纪总部公园I座9号楼5层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5086.89 万元(人民币)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2018年10月15日 09:00 至 2018年10月1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北京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陈家林九号院华腾世纪总部公园I座9号楼5层506室)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现场获取,领取文件时携带的材料详见附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
四、审查标准、方法:
有限数量制,综合评分
五、资格审查日期:2018-11-05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1月05日 09: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资格审查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陈家林九号院华腾世纪总部公园I座9号楼4层407会议室
六、招标项目基本概况、用途、采购需求、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授权北京市大兴区长子营镇人民政府作为本项目招标的实施机构,社会资本确定后,由社会资本方出资成立项目公司(SPV),镇政府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由其负责本项目的设计、融资、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PPP合作期满,项目设施无偿移交至政府方。
项目合作期限:项目总体建设期为1年。长子营镇再生水厂PPP合作期30年(含建设期),联村污水处理站15年(含建设期)。
项目地点:北京市大兴区
运作模式:PPP模式
七、其它补充事宜:
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条件,并满足适用的中国法律、法规、规章、地方法规和政府部门颁布的其他适用强制性要求。
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文件规定的除外)不得作为申请人。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以下条件:
本项目对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财务实力要求包括:
具有不低于2亿元的融资能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授信额度、贷款意向书等)
资格预审申请人近五年内在中国大陆地区拥有1个合同额不低于2亿元的PPP项目投资经验,且拥有1个总规模不低于1万m³/d的污水处理厂投资建设运营(BOT)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PPP项目信息如下:
项目授权主体名称: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
是否允许联合体: 否
是否限定社会资本数量:是
限定社会资本方法及标准: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限定通过资格预审的合格社会资本额数量为五家(含)以内资格审查办法为综合评分法:由评审小组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选择五家(含)以内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才可应采购人邀请参加下一阶段招标投标活动。
是否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是
技术引进和转让要求:
详见附件
对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