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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房投资集团2017年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程(监理)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名称:海房投资集团2017年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程(监理)
机构项目编号:MABJ2017-ZB02-F-00-0078
采购人:北京海房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东里18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10-82373343
采购品目:A020504
代理机构:北京明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185号京宝大厦308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64235528
预算金额:112.26(万元)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开始时间:2017-08-10 09:00:00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详见附件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结束时间:2017-08-14 16:30:00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185号京宝大厦308室
资格审查日期:2017-08-21 09:00:00
提交资格申请及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2017-08-21 09:00:00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
资格审查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185号京宝大厦308室
审查标准、方法:本项目通过报名资料审查并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多于7家时,拟采用资格预审的方式。本项目资格预审方法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多于7家时,拟选评审结果排名前7名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参与投标。通过报名资料审查并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少于7家时,拟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需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即可); 2、投标人具有ISO9000系列或等同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含)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之内; 4、投标人需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监理工程师证书,并注册在投标单位; 5、投标人遵守行业法律及相关规范,并依法纳税、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无违法、违规行为; 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9、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0、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分包的投标活动。
招标项目基本概况、用途、采购需求、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海房投资集团2017年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程(监理)


项目联系人:李工、罗工
项目联系电话:010-64235528
其它补充事宜:无

 

                                                 北京明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08-10 09:30:07

U020170810561983671315.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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